• 房地产协会原副会长:房地产还有十年发展期

    发布时间:2018-08-01发布人:admin 点击数:

   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日电 在2018博鳌房地产论坛上,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原副会长、民政部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中一表示,房地产起码还有十年左右的发展期,但发展方向将与之前有很大不同。

    朱中一指出,自1998年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,我国的房地产业快速发展,基本解决了住房短缺问题,成绩是巨大的,但不能否认,也存在两方面问题。

    朱中一进一步阐述到,一是从行业内部看,不少地方存在程度不同的商品住房价格上涨、住房供需不平衡、结构不合理、租房市场发展缓慢及住房保障不充分的问题。二是从社会角度看,对房地产业的定位摇摆,经济和财政增长过度依懒房地产,再加上大量货币流入楼市,推高房价地价,提高城镇化的门槛,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实体经济的发展。

    对于房地产未来发展,朱中一认为起码还有十年左右的发展期。

    他表示,主要原因是城镇化还在持续推进,再加上二胎政策的放开,单人家庭、单亲家庭以及“丁克家庭”比例的提高,新市民的刚性需求和原居民改善性需求会持续释放;另外,城市的更新改造、新经济业态的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,也需要房地产业在产业园区地产、物流配速中心、文旅地产、老年住区等方面进行拓展,提供相应的配套和服务。

    不过,朱中一也表示,未来的发展与之前的发展有很大的不同,除了由前两年常说的由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,由传统粗放的建造方式转向建筑工业化、住宅产业化的建造方式外,更能反映行业特点的,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正确处理住房的经济属性与民生属性的关系,突出其民生属性,以满足新市民(包括原市民中新参加工作和新成家的市民)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协调推进与住房制度匹配的金融、土地、税收等制度的改革与立法工作;建立健全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,继续实施并完善差别化调控,落实地方主体责任,坚持因地因城施策,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让更多市民安居宜居。总之,未来十几年,房地产发展的空间仍然很大。

    对于房企面临的成本上涨,融资偏紧等问题,他提出三点建议:

    一、企业的高负债和金融的高杠杆是难以持续的。要处理好规模扩张、工期进度、提高效益与防范风险的关系,把加强管理、夯实基础、提高质量、提高资金运营效率、降低负债放在更重要的位置,努力实现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。

    二、把握风险控制,拓宽融资渠道,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、投资能力和资本运营能力。探索房地产资产证券化(ABS)、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(CMBS);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对土地、资金等进行资产重构;通过合伙人制度、企业联合开发经营等实现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。

    三、企业在顺境时不要忘了政策红利,困难时也要扛起必须的责任。要坚持诚实守信,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、法规和标准,切实履行与有关单位和购房、租房人的合同,切实保证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,切实为消费者负责、为社会负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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